岳陽市江南通信職業技術學校 教育教學獎勵辦法
- 發布時間: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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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調動全校師生工作、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斷發展,鼓勵爭先創優,激發內在潛力,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獎勵辦法:
(一)優質課(競賽課、觀摩課)獎
獲得省、市、區、校級優質課(競賽課、觀摩課)一等獎的,給予800、500、300、300元獎勵;
獲得省、市、區、校級優質課(競賽課、觀摩課)二等獎的,給予500、300、200、200元獎勵;
獲得省、市、區、校級優質課(競賽課、觀摩課)三等獎的,給予300、200、100、100元獎勵。
條件:以上獲獎勵的優質課(競賽課、觀摩課)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經學校推薦送報或學校統一組織。②、有獲獎證書。③、授課教案。④以上獎勵不重復計算,同一次評獎活動,按最高獎項執行。
(二)教育科研成果獎
在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或由學校統一組織參加的上級教育部門評選的優秀論文、教案等。
獲省級以上一、二、三等獎每人分別獎300元、200元、100元;
獲得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200元、150元、80元;
獲得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150元、100元、50元。
成果獎以教師獎勵證書為準。
(三)學科輔導獎
1、學科競賽、技能競賽輔導教師和學生同時獲如下獎勵: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區級 |
校內 |
獎金(元) |
特等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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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一等獎 |
特等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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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二級獎 |
一等獎 |
特等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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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三等獎 |
二級獎 |
一等獎 |
特等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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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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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二級獎 |
一等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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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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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二級獎 |
一等獎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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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二級獎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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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100 |
此獎項以教師和學生獲獎證書為準,超過一人以上,可累計。同一項同一人不同等次的獎勵只按最高等次獎勵,不累計。
2、征文輔導獎:教師在輔導學生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征文比賽中,獲國家級獎者可得獎金300元,獲省級獎者可得獎金200元,獲市級獎者可得獎金100元,獲區級獎者可得獎金50元。
此項計獎只按獲獎級別,不分獎次,按獲獎文章篇數,不按指導教師人數,同一系列不同等次只按最高等次獎勵,不累計。
3、發表作品輔導獎:凡輔導學生在各級黨報黨刊和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刊物發表的教師均可獲得輔導獎。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的作品每篇獎金200元,市級100元,區級50元,同一篇文章,多層次獲獎,只得最高層次獎。
4、文藝節目指導獎:凡教師在市、區組織的藝術節或各類文藝比賽中指導的學生獲一等獎者,每項分別可得獎金300元、200元;獲二等獎者,每項分別可得獎金200元、100元;獲三等獎者,每項分別可得獎金100元、50元。
此項獎,屬同一節目只按最高等次計獎,不累計。
5、體育比賽訓練獎:凡教師訓練學生的各項體育項目在參加市級、區級比賽中獲得冠軍者可分別獲得200元、150元的教練獎;獲第二名者,分別獲得150元、100元的教練獎;獲第三名者,分別獲得150元、100元的教練獎。
計獎方法:一人指導多人獲獎者,取前三名計獎;若在同一項競賽活動中,同時取得多層次獎勵者,只按最高等次計獎一次,不重疊計獎,多人指導一項活動者,也只得一份獎。
(四)宣傳報道獎
教師對學校教學先進事跡、經驗、做法等在黨報、黨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刊物上發表或電視媒體等宣傳、報道,省級及其以上的得獎金500元,市級得獎金300元,區級得獎金200元。標題新聞、簡訊減半計獎。
本項按被采用稿件份數計獎,只按最高等次,不重復計獎。
以上獎勵辦法,一期一結算。為保證本辦法實施的嚴肅性、真實性和公正性,每學期學校將對所設獎項的所有獲得者,嚴格審定、核查,所有獎項必須有真實的證書、證件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教師取得的證書必須在校備案。若發現有弄虛作假,或通過非正當渠道獲取的成績、證書、證件等一律不予承認,不得給予獎勵。本獎勵辦法解釋權歸學校。